第031章

曦舞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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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大表哥!”

    明珠垂眸矮身福礼,余光中看见周洵长袖上绣着的水波纹,长袖微动,便像水面上一层层荡开的水波涟漪。

    他身材极为高大,远看只如修竹一样修长,可是近看之下才会发觉这具身体极具有压迫力。明珠的个子在众多娘子中算是高挑的,可是也只到他胸口处。

    周洵站在明珠身前,以手抚着下晗,突然开口道:“三表妹是不是长高了?”

    闻言,明珠猛地抬头,脸上是一种茫茫然的表情,一副没回过神的样子。随着她抬头,她乌鸦鸦的发间戴着的一支垂珠的银簪上的圆润的珍珠微微晃动,

    周洵目光在那摇曳中的珠串上扫过,微微一笑,正如冬月阴云散开,阴霾尽消。

    伸手比了比,骨节分明的一双手漂亮而又透着一种力度,他手虚虚的落在明珠的头顶之上,笑道:“以前,三表妹只到我胸口,现在已经有我脖子这么高了。”

    三娘凑过来,目光在二人身上狐疑的扫来扫去,有些惊异。周洵的性子她比任何人都清楚,清冷斯文,这么和一个小娘子搭话还是第一次了。

    难不成,大哥喜欢上陆三娘了?

    想到这,三娘目光忍不住在明珠身上驻留。

    明珠被她看得不自在,抚弄了一下耳边的碎发,笑道:“有大舅母照顾,吃得好,自然就长高了。”

    周洵看着她耳边晃动的透亮绿翡翠耳坠子,突然明白为什么小娘子们都喜欢华富美饰了,的确蛮好看的。

    他若有所思的目光落在明珠身上久久不动,不仅三娘,就连明珠都觉得紧张了,抿了抿唇,她道:“阿锦还在四舅母那儿了,我还要去接他,三表姐,大表哥,我就先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周洵回过神,颔首,她立刻迫不及待的转身就走,离开的背影怎么看都有几分仓惶。

    “大哥!”

    周洵收回目光,就见三娘插着腰一脸怀疑的看着他。

    慢条斯理的走到罗汉床上坐下,理了理因坐下而有些褶皱的长袍,周洵头也不抬的问道:“为何如此看我?”

    他的一举一动,徐徐从容,都从骨子里透着一种斯文优雅来,任谁看都觉得这是一个朗朗俊秀的书生,而不是手握长剑,掌金吾卫的武官。

    看见周洵,三娘总会有一种恍惚的感觉,这个男人太过难以亲近,就算是他的妹妹,都觉得他像是山间浮云,触之不可及。

    坐下,三娘道:“哥哥问我,我倒是要问哥哥了,刚才这么盯着三表妹看,哥哥你是不是喜欢三表妹啊?”

    一想,二人郎才女貌,站在一起倒真是一对璧人,极为养眼。

    不过···

    “陆家可是商户,哥哥你的妻子应该是高门贵女,如此才能配得上你。”

    “配得上我?”

    周洵一笑,语气不只是讥讽还是嘲弄,他淡淡的道:“别胡言乱语,莫坏了三表妹的名声。”

    看他如此淡然,三娘倒觉得刚才自己所想不过胡思乱想了,她完全不能想象这世上有哪个女人配得上自家哥哥。

    周洵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盒子来,道:“明日你出嫁,哥哥也没有什么好送你的,这是我偶然得到的一块血玉,我让打了一个镯子给你。”

    白色绢布上,红色的玉镯子透亮莹泽,鲜艳似血,其中似有金丝漂浮,形成一种近乎圣洁的美丽,在烛光下漂亮得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这样的血玉,称为金丝血玉,又是血玉中的极品,价值连城,不可估量。

    三娘将镯子拿了出来,满眼惊叹,讷讷道:“这是金丝血玉?”

    周洵颔首,三娘双眼一亮,迫不及待的将手上的白玉镯子取了下来,换上这只血玉镯子来,她皮肤白皙,手腕不像其他女子那样纤细,有几分肉肉的感觉,戴上镯子肌肤似乎都透着莹莹的光芒。

    “好漂亮,谢谢哥哥!”

    三娘粲然一笑。

    周洵看着她笑靥如花,一转眼一直跟在她身后叫哥哥的小娘子也到了出嫁的时候了,一想心中倒是难得的有些怅惘了。

    “若是子书欺负你,有哥哥做主,在李家,你别委屈自己了。”

    三娘一愣,旋即泪如雨下,她捂着唇道:“我,我知道的,哥哥放心,我会在李府好好的。子书的为人你也是清楚的,他不会欺负我的。”

    周洵什么都没说,只是像小时候那样轻轻拍了拍她的头,倒让三娘眼泪流得更凶了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明珠从三娘的牡丹院出来就往四房走,四房的七郎和八郎与阿锦早就成了好朋友,下午阿锦跑来找他们两玩一直到现在都没回去了。

    四夫人是个模样极为普通的女子,不过她皮肤很白,笑容温温柔柔的,看起来秀气极了,一笑就让人心生好感。她娘家不过是普通人家,父亲是晋绥十五年的秀才,开了一个书铺子。她和四老爷的缘分便是从这起的,四老爷是个书痴,一次去四夫人家的铺子买书就对四夫人一见钟情了。

    这听起来极为浪漫,更难得的是娶了四夫人之后,二人琴瑟和鸣,相敬如宾,四老爷未纳一妾,只守着四夫人一个。而四房的四个孩子都由四夫人所出,皆是嫡子,而在生了两个儿子之后,四夫人和四老爷只想要一个闺女了,没想到第三胎又是小子,还一来就来两,便是七郎和八郎了。

    明珠看着眼前的年轻妇人,笑道:“四郎调皮,叨扰您这么久,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给您惹麻烦?”

    大概是日子无忧,虽说已经是四个孩子的母亲,四夫人却仍然像是年轻小娘子一样,她长得不美,可是看见她你就觉得很舒服,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。

    也难怪四舅舅会对四舅母一见钟情了!

    四夫人温柔一笑,道:“四郎可比我家那两个小子要乖得多,我很喜欢他了。”

    明珠道:“七郎和八郎也很乖啊,在学堂多亏他们两个照顾四郎,而且四郎以前没什么玩伴,如今有七郎和八郎两个玩伴,他的性子也开朗了许多。”

    “阿宛阿宛!”

    伴随着兴奋的叫声,一个穿着锦衣长袍的男人走进了屋里,明珠站起身欲要行礼,男人却风风火火的从她身边走来,几步走到四夫人的身前,拉着她的手有些兴奋的道:“阿宛,我今天在街上看见一支发簪,觉得你肯定会喜欢的,你看看,是不是很漂亮!我看见的时候,就觉得你戴着一定很好看的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他迫不及待的打开装发钗的盒子拿出发簪来,那是一只白玉发簪,玉色通透,雕成了梅花的样式,精致而又漂亮。

    四夫人有些脸热,嗔道:“你干什么了,三娘在了。”

    “三娘?”

    四老爷一脸茫然,转头看见明珠,一脸惊讶,道:“三娘你什么时候来的?”

    明珠:“···四舅舅!”

    您是直接把我忽视了啊,这么大个人坐在那里都看不见。

    四夫人脸有些红,她皮肤白,脸红起来特别明显。

    将发簪装回盒子,她道:“你不是去买书吗,怎么买了这个?”

    四老爷挠头,道:“我忘了。”

    又可怜兮兮的道:“阿宛,买书的银子没了。”

    四老爷成亲之前最爱书,银子都花在书上,而等他成亲之后就最爱自家阿宛,银子都花在阿宛身上了。

    四夫人让丫头把发簪让丫头拿进屋去,与四老爷道:“都让你别给我买东西了,又乱花钱。”

    四老爷傻乐。

    外边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凉快了许多,不过四老爷脸上还是出了好多汗,四夫人一边探身给他擦汗,一边抱怨道:“不是说了,走路不要跑吗?”

    那模样,像是照顾孩子一样。

    四老爷享受自家夫人的服务,看向明珠,从袖子里又拿了一个攒盒出来,然后递给她,问:“三娘要吃糖吗?”

    八格海棠花的攒盒里边全是花花绿绿的糖果,看着就甜。

    “啊啊啊,父亲!”

    一个小身影刮起一道风,重重的扑在四老爷的身上,八郎兴奋的道:“父亲,父亲,你给我买未名屋的糖了啊!”

    未名屋的糖在京城那是有名的好吃,但也是有名的贵。

    在八郎之后,七郎和阿锦慢慢的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“父亲!”

    看见四老爷,七郎也是一脸孺慕,几步跑到四老爷身边,扑在他怀里。

    四夫人看他们父子三人闹成一团,掩唇笑,又与四老爷嗔道:“你又给他们买糖,仔细让他们吃坏了牙齿。”

    阿锦有些羡慕的看着他们一家,明珠看着鼻头一酸,伸手把他揽在怀里,一边帮他擦着头上的汗水,柔声问:“阿锦今天玩得开不开心啊?”

    阿锦重重的点头,笑得一双眼睛都弯成了月牙:“开心”

    四老爷伸手叫阿锦过去,阿锦看了明珠一眼,明珠对他点了点头,他才高兴的跑到四老爷身边。四老爷伸手就将他抱在了怀里,三个孩子挤成一团,四老爷把攒盒给他们,道:“这些糖果,你们三个拿去分,可不能吃独食。”

    阿锦从来没有这么亲近一个长辈,陆老爷从来不会和他做这些事情,被四老爷抱着脸都兴奋红了。

    明珠心里有些失落,又觉得心酸,无论她怎么关心阿锦,可是有些事情,她这个做姐姐的却办不到的。

    四夫人看了一眼天色,道:“三娘,今天你和四郎留在我们这儿吃饭吧,我让厨房多做两个菜。”

    不等她拒绝,四老爷拍板道:“刚好,人多吃饭也热闹。六郎去岳父那里,怎么还没回来?”

    四夫人道:“父亲说留他过夜,明天再送回来。”

    六郎是个极为聪明的孩子,四夫人父亲总说他像自己,喜欢极了,时不时的就要接他过去住,四夫人他们也习惯了。倒也不是不喜欢七郎和八郎,只是七郎和八郎年级还小,不爱去那,觉得外祖父很严肃。

    饭桌上,四夫人和四老爷对明珠特别热情,不断地给她夹菜,也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,八郎吃得桌子上都是饭粒。

    四夫人满眼喜爱的看着明珠,眉目温柔,轻抚着自己的腹部叹道:“要是生个和三娘这样的闺女,那该多好啊。”

    明珠一愣,四老爷道:“肯定会的,一定会是个闺女的。”

    明珠:“···四舅母,您这是?”

    四夫人有些害羞,四老爷傻乐道:“你四舅母又有孕了,不过还没到三个月,就没张扬出去。这次,一定会是个闺女的。”

    最后一句话,他说得斩钉截铁。

    明珠:“···”

    吃过晚饭,丫头洗了桃子上来,切成月牙状,桃尖粉红,吃起来又脆又甜的。

    四夫人道:“这是我母亲让人送来的,送了两筐了,回去的时候三娘你拿些。”

    明珠也没拒绝,想着下次来的时候带点什么过来,就道:“谢谢四舅母。”

    从四房那里回去,阿锦显得十分的开心,又蹦又跳的,明珠走在后边,道:“你别跑太快了,小心撞到人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就听砰地一声,阿锦猛地撞在了其他人身上,晕头转向的一屁股坐在地上。

    “阿锦!”

    明珠心里一紧,急忙走过去,就见阿锦已经被人抱了起来,正趴在人家肩膀上。

    明珠:“大表哥?”

    怎么,又遇上了?

    周洵转过身来:“三表妹。”

    他一双眼像是墨一样又深又沉的,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你有一种目光无比深情的错觉。

    明珠扯了扯唇,她待人自来从容,可是周洵就好像她的克星,每次见到这人,都有一种无从应对的感觉。

    明珠给他道歉:“不好意思,大表哥,阿锦给你添麻烦了!”

    阿锦抱着周洵的脖子,也不认生,大声叫了一声:“大表哥。”

    周洵应了一声,问:“你们这是···”

    明珠道:“哦,刚在四舅舅那里来,阿锦和七郎和八郎玩得好。”

    也没有将阿锦放下,周洵抱着人往前走,明珠茫然看着他的背影,半天才反应过来,提着裙摆无奈跟上。

    明珠几步追上,道:“大表哥,你还是把阿锦放下吧,别累着你了。”

    周洵低笑,瞥了明珠一眼,意味不明的道:“三表妹是认为,我这个武官还抱不动一个孩子吗?”

    明珠立马摇头:“三娘绝无此意,大表哥龙章凤姿,天质自然,三娘岂会轻视。”

    周洵目光轻飘飘的飞过来,问:“真心话?”

    明珠捏了捏手指,觉得有些脸热:“真心话。”

    心里有些羞恼,她这人虽然好听的话随口就能说出,但是对周洵的夸张的确是真心的,至少在她至今见到的人之中,还没有哪个男人能及得上周洵的气度。

    两人走在分路的花园处,停下脚步,周洵看了一眼怀里的阿锦,刚才还兴奋得不行的小家伙如今已经抱着他的脖子睡着了。

    明珠小声道:“大表哥,你把阿锦给我吧。”

    周洵看了一眼她的手,明珠穿着对襟窄袖的衫子,窄袖之下露出一截腕子来——五指芊芊,指甲不像其他小娘子一样染了豆蔻,而是干干净净的,像是葱根一样。

    周洵漫不经心的想,这样的一双手,一定很适合戴镯子之类的东西,而且她的皮肤还很白,戴红色的镯子肯定好看。

    周洵并没有把阿锦给她,而是叫了身边的小厮,道:“我让道生送你们回去。”

    道生是个很强壮的小厮,明珠扫了他一眼,便觉出这人是个练家子。

    周洵也没拖泥带水,对她微微颔首,转身就离开。雪白的长袍,袍上月光浮动,像是夜色中浓墨重彩的一笔,深深的印在人的心里去。

    真是容易让人着迷的男人!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第二日天色还未亮,定国公府的奴仆便早早的起来了,换上了新做的簇新的衣裳,脸上都是一片喜气洋洋的。

    明珠的筱竹院所处偏僻,但也能听见前院的动静,早早的就被吵醒了。

    “娘子!”

    绿珠将烛火点亮,缩在明珠枕头边团成一团的黑球咪咪叫了两声,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毛,飞快的窜下了床,溜出屋子了。

    明珠看了看窗外,外边朦朦胧胧已经有些亮了,她问:“什么时辰了?”

    点绛答道:“不过卯时初了,娘子要不要再睡会儿?”

    明珠揉了揉头,道:“不了!”

    满月取了衣裳来给她穿上,明珠拖着软鞋走到窗前把窗户打开,冷空气扑在脸上将残存的睡意也扑散了。只见东边天边已经亮了起来,其他地方却还沉眠于黑夜之中,正是夜与昼的交替。

    院子里初春种下的蔷薇已经顺着搭起的花架攀爬而上,蔷薇或开或含苞待放,红红白白的花瓣从花架上垂下,形成一个天然的屏障。满月还叫了一个小厮在花架下搭了一个秋千,平日在花架下乘凉别提有多舒服了。

    明珠洗漱之后满月便提了早饭过来,吃过早饭天色这才亮了起来,明珠坐着发了会儿呆,见外边太阳升起,站起身啦让绿珠去取了花篮剪子来:“我们去花园里剪几朵花好了。”

    她这往正房那边走,不远处就是一个小花园,春日姹紫嫣红渐去,花园里边只剩下几簇茉莉花、紫薇花还有两棵高大的石榴树。茉莉花香味浓郁,雪白的花朵绽开,香味便散得整个花园里都是,从中间走过身上沾上的茉莉花香味久久都不散。

    明珠拿着剪子自己捡了一篮子,满月好奇的问:“娘子您剪这么多茉莉花做什么?”

    明珠头也不抬的道:“昨夜路过的时候我就闻到茉莉的香味了,我打算泡点茉莉花茶喝,多的就插花瓶里摆屋里。”

    明珠一剪就剪了一篮子,从她们这里可以听见前边不断传来的锁啦打鼓敲锣声,可是她们这边却是安静极了,隔了几堵墙,便像是两个不一样的天地。

    远处太阳升起,金色的阳光刺破薄雾,明珠站起身,以手挡在前边遮住刺眼的阳光,笑道:“今日看起来是个好天气了。”

    她穿着蓝粉的对襟襦裙,裙摆缥缈,头发没有再梳以往的双环髻,用金簪松松的挽着,像是瀑流一样披在身后,顿时便去了几分孩子气,那张俏丽明艳的脸完全的展露出来,带着年轻小娘子的娇俏清纯。

    “大郎君!”

    满月转头就看见周洵主仆三人,猛地吓了一跳,条件反射的大声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明珠倒是被满月吓了一跳,转身的时候剪子的尖部不小心划过左手背,疼得她立刻就嘶嘶的开始抽冷气,红色的血液啪嗒啪嗒的落在底下雪白的茉莉花花瓣上。

    “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她还没回过神,一只手突然伸了过来,抓住她的手腕往上抬,血液顺着手腕就往下流。在雪白的皮肤上,红色的痕迹无比的刺眼。

    明珠愣然:“大表哥···”

    周洵看着她鲜血肆意流下的手,皱眉道:“我不明白,这个姿势,你是怎么把手伤到的?”

    她右手拿着剪子,

    明珠脸忍不住一红,周洵吩咐道生:“去叫个大夫来。”

    “等等!”

    明珠急忙拦住,道:“今日是三表姐的大喜日子,不宜见红,别因为我让喜事惹了晦气。”

    看了看手,她不在意的道:“这点小伤,回去我抹点金疮药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面上不在意,实际上她心里却在嘶嘶的不断抽冷气,因为,实在是好痛哦。

    周洵目光沉沉的看着她,倒是让明珠觉得好不自在,身上的汗毛都快竖起来了。

    动了动手,明珠用手指往他抓住自己手腕的手那里指了指:“大表哥……”

    周洵松手,转身道:“跟我来。”

    明珠一脸茫然的看着他的背影。